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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 科 技 发 展 局

窗口名称

服务内容

办事程序

申报材料

承诺时限

收费标准

收费依据

 

 

省火炬、星火计划项目

受理、初审、上报

1.国家、省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;

2.可行性研究报告;

3.特殊行业许可证;

4.成果(产品)鉴定证书、检测报告、软件登记证书(国家级火炬项目要求通过鉴定或省级以上有权检测部门检测);

5.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(复印件),质量认定体系证书、专利证书、获奖证书等可提供材料;

6.用户意见或产品订货合同、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。

按上级规定及时上报

代收评审费300元/项

国科发奖字[1996]50号

价费字

[1993]134号

省工业攻关计划项目

受理、初审、上报

1、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;

2、申报卡片;

3、500字以内的项目简介。

省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

受理、初审、上报

1、江苏省、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;

2、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总结;

3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管理章程;

4、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;

5、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;

6、反映申报单位厂容厂貌、主要生产装备、研究开发手段的照片或图片。

省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

受理、初审、上报

1、《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表》;

2、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;

3、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资料:
   (1)除按申报高新技术产品的要求编制申报资料外,还需附海关报关单(出口退税联);
   (2)凡产品由外贸公司出口的,生产企业还需提供增值税发票。

 

 

 

申报科技技术进步奖

受理、审核、公示、上报

1、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;

2、科学技术评价证明(科技成果鉴定证书、专利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、科技查新报告);

3、其它证明资料(研制报告、检测报告、标准、财务报告、用户意见等)。

年末受理(相城区级次年一季度公布)

省级300元苏州市级以下250元

 

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

受理、审核、公示、上报

1、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;

2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或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;

3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;

4、企业章程或合作协议书;

5、从业人员情况,专业技术人员职称、学历证明复印件,有关人事关系,在职情况的饿证明材料;

6、专利、专有技术的证明材料;

7、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收入构成明细表;

8、从事“四技”活动的民营科技企业需提供《江苏省技术贸易机构资质证书》复印件。

90个工作日

不收费

 

 

 

 

国家、省农业、社会发展计划项目

受理、初审、上报

1、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表;

2、江苏省农业、社会发展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;

3、科技项目内容简介表。

按上级规定及时上报

 

代收评审费500元/项

国科发奖字[1996]50号

价费字

[1993]134号

民用涉秘项目

受理、初审、上报

1、申请表

2、项目简介及保密要点

30个工作日

不收费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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