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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城区科技局行政效能考评制度

一、考评对象:

局机关各科室及工作人员;

二、考评办法:

采取自查自评、基层民主测评、组织考评相结合;

三、考评档次:

分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等三档;

四、奖惩办法:

    将考核情况折算成系数,各科室全年嘉奖总额乘以该系数决定科室实际嘉奖额,再由科室考核分配到各人;被评为不合格的科室,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,两年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;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科室(单位),给予第一责任人效能告诫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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